鞭刑啦(很痛ㄛ)
黃姓司機15T(五年便宜他了:A67:批判鬥爭 )
瑋倫車禍/「自撞護欄再被追撞」 林怡妏遭起訴
更新日期:2007/06/23 12:38 記者:謝古菁 TVBS yahoo news
許瑋倫車禍,檢方經過5個月追查,認定林怡妏開車先失控擦撞護欄,又沒擺設故障標誌,才會被後方大貨車追撞,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林怡妏,以及業務過失致死起訴黃姓貨車司機,兩人分別面臨2年以上、5年以下刑責。
許瑋倫車禍,檢方終於確認林怡妏,就是許瑋倫車禍中的肇事駕駛,同時起訴。
還原車禍真相,1月26日當晚,林怡妏的確開著許瑋倫的MINI COOPER轎車,先失控自己撞上內側護欄後,滑行到外側車道,當時在駕駛座上的林怡妏,忙著打手機通知119,卻沒有下車放故障標誌,被後方大貨車衝撞,導致許瑋倫座車翻轉擦撞護欄,許瑋倫傷重不治。
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興華:「目擊證人在後面有看到,看到(林怡妏)先擦撞護欄,根據現場鑑定報告,並沒有像林怡妏講的,先被撞再擦撞護欄,因現場沒散落物。」
檢方認定林怡妏沒有注意車前狀況,發生車禍後,又沒有放故障標誌,有兩個過失,依過失致死罪起訴;黃姓貨車駕駛則是業務過失致死罪,兩個人分別面臨2年,以及5年的刑責,但檢方還是希望雙方和許瑋倫家屬達成和解,目前只有起訴,沒有求處刑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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